走後1個月丈夫就找新歡!才3個月「新妻子懷孕」 不想花錢原配骨灰「埋在豪宅前院」前岳父母:也遭無情對待
01
最近刷爆海外華人圈的「矽谷渣男」事件,不知大家看沒看。
我先大致理個主線:
男主和女主為北郵研究生同學,結婚近20年,育有一子一女。
男主女主都任職於著名的互聯網公司。
2020年,女主罹患胃癌。
2021年3月,病情惡化,女主父母來到美國照顧女兒。(女主是獨生女)
2021年5月,女主不幸病逝。
根據美國相關法律,女主將獲得臉書公司200萬美金的保險賠償及5萬美元喪葬費。遺產受益人是男主和兩個未成年孩子。
以上,是女主及這段婚姻的基本情況。
而女方去世後,男主的騷操作開始了:
2021年6月13日,男主開始在國內婚戀網站上求偶,尋找妻子的接班人。 這時的他,剛拿到亡妻的死亡證明。2021年6月21日,也就是8天後,男主確定了繼任人選。2021年6月22日,與26歲的新歡網上登記結婚。2021年7月,新妻子來到美國,住進男主與亡妻的家。2021年9月,新妻子懷孕。這期間,亡妻的父母一直留在美國處理後續事宜。後又因疫情等因素無法回國,導致滯留美國,一直住在男主和女主共同的房子里。2022年1月,老人慾回國,男主拒絕支付商務艙費用,只肯出經濟艙每人3000美元,其餘自付。
2022年3月,男主因前女主父母干擾了他的「新家庭」,報警驅逐二老30天離境。女主骨灰一分為二,一半由父母帶回國,另一半,男主認為無需購買當地墓地,撒進大海即可。
可能因為始終無法達成一致,致使女主骨灰埋在他們所住豪宅的前院里。
其實看到這,估計大家已經和我一樣,血往頭上涌了。
但還不止這些。
女主去世,男主將得到至少200萬+美元的財產。
而對於女主父母,男主只給了5.4萬+1.8萬美元。這1.8萬還是各路網友和朋友捐助的。
2022年3月15日,兩位老人心寒至極,不堪其辱,向女兒的同事同學發起求助,事件才被公開,並迅速刷爆了華人圈。
02
這位「矽谷渣男」,對比林生斌,真是有過之無不及。
我們揀重點的說:
一、遺產問題。
他們共同的房子,價值450萬美元。有臉書同事預算男人可能拿到達到326萬美元的賠償,遠不止前面說的200萬。還有未驗證的消息稱,兩人名下還有其它房產。
身為華人,無論是從法律還是孝道還是仁義上來說,女主的遺產都應該有她父母的一份。
但人在美國,遺產問題自然遵循的是美國法律。
具體條款我沒研究,搜了一些網上資料,女主的遺產是屬於孩子和丈夫的。
所以,男主也是吃准了這一點,計劃好了用區區幾萬塊打發了前岳父母。
而且還有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消息,在女主彌留之際,男主火速讓她加入了美國籍。
呵呵,這事兒,大家細品吧。
二、感情問題。
關於「男人喪妻後多久另娶」的話題,我們之前就討論過。另娶沒問題,對任何人都不應該道德綁架。
但是!男主在剛拿到妻子死亡證明的時候,就火速求偶,火速結婚,火速造人,這板上定釘的事實,除了薄涼,還有什麼可解釋?
而對此,男主的描述是:
「6月13號拿到她的死亡證明的那一刻,我帶著對未來一絲的不確定和希冀,決定開始網上交友。也許是帶著去世太太的祝福,我非常幸運地在6月21號認識了我現在的太太,並在認識9天後網上結婚。」
意思就是:我的心還在悲痛,我的D已經行動。
而且,這是亡妻在天顯靈,我才這麼幸運地遇見了新任,我不想辜負她的祝福,所以把握機會,快速結婚。
不好意思我去吐一會……
回來繼續說。
亡妻屍骨未寒,將她的骨灰埋在院子里,然後看著你領新歡入住,開心造人?
痛失愛女的岳父母,要他們眼睜睜看著女兒的接班人登堂入室,光速懷孕,你們夫妻恩愛甜蜜,其樂融融?
別的都不用說,光憑這一點,就足以證明了這個男人的自私與無情。
而且,這事經不起細推敲。
如果是相親認識,那麼,短短8天,那個上海女孩跟他連面都沒見,為什麼就跟他迅速結婚,迅速來美國?
鬼知道這背後都是什麼……
03
人性經不起考驗。
在巨額遺產面前,能想象得到,男主和亡妻父母之間,肯定是從最初的談判難以達成,最終鬧到撕破臉的程度。
但男主的回應里提到幾點:
1、他提出與年金形式贍養岳父母,並可以簽定合同,但老人不同意,要求一次性給。2、亡妻生前就說過,岳父不懂金融知識卻熱衷炒股,賠過很多錢,所以不能一次性給。
3、前妻遺產都在孩子名下,我無權支配。
無論他怎麼據理力證,我的感受只有一個:
我要是女主的父母,我也不會信這個男人。
且不論生前你對我女兒如何,就說眼前親眼目睹的,你前腳喪妻,後腳歡天地喜另娶,對與你攜手二十年的夫妻之情,尚且如此,我還指望你對岳父母有多少長情和信用?
以年金形式,就算簽了合同,你轉頭不認,兩位老人能奈你何?
千山萬水跑到美國和你打官司嗎?
而且,但凡真心為老人考慮,就知道一次性給他們一筆費用養老,是最實際的。
拿老人炒股來說事?不好意思,炒股是炒股,遺產是遺產。這是兩碼事,混不到一起。
以「老人容易被騙錢」的理由不給錢,太low太牽強。
說到底,就是男人只想以最低的成本,打發掉兩位老人。
女主76年出生,父母至少也是70多歲,長途跋涉,老人想回國,要求買兩張商務艙,過分嗎?
但男人已經到了一毛不想拔的地步。
他聲稱,自己對岳父母已經極盡仁義孝道。
證據就是:
給他們吃有機雞蛋,喝有機牛奶,還買了一個12.9寸的Ipad。
但是,兩位老人因為「嫉妒他其樂融融的新家庭」,所以無理取鬧,數次發泄。
一番言辭,氣得網友給他專門出了「孝順套餐」,呵呵呵,真是孝死。
個中細節,我們無從論斷。
但坦白說,即使是這樣,我從情感上也完全能理解。
當年,朱小貞的家人為什麼事情過了許久之後才出來指責林生斌,還不是因為他做得太過?
逝者已逝,除了極端情況(像梅艷芳母親),親人無一不希望逝者安息,生者好好生活。
而眼下的情況是,父母或余悲,丈夫亦已歌。
合著人家還得幫你熱情張羅?
這裡面積壓的不滿,太多太多了。
04
歸根到底,這是件家事。我們並不了解全貌,也無從猜測,女主生前和男主到底是否恩愛,與自己父母的感情程度又如何。
但這個事件,但除了唏噓感慨之外,我覺得有幾點更值得女性警醒。
1、生者要考慮身後事。
保險受益人,財產分配等問題,都是需要我們在頭腦清醒時慎重考慮的。
我不知道這個事件中的女主是怎麼想的,胃癌不是突發急症,在患病的一年時間裡,她完全有時間去考慮這些問題,對財產進行合理的分配。
也許病痛讓她無瑕顧及,也許是太過相信伴侶?
無論如何,在保障這件事上,如果父母健在,是一定要考慮他們的。
2、客觀看待人性的深情與薄涼。
男人在喪妻後馬上另結新歡,現實中這樣的事實卻屢見不鮮。
我接觸的案例,基本分三種情況:
第一種是放飛自我。男人生前就已感情淡漠,只等時機一到,再無道德枷鎖。
第二種是生存需要。男人生活能力太弱,喪妻相當於斷了手腳,只能迅速另娶以續生計。
第三種是情感轉移。就像80高齡另娶的王蒙老先生說的:
「瑞芳給了我太多的溫暖和支撐,我習慣了,我只會,我也必須愛一個女人,守著一個女人,永遠通連著一個這樣的人。」
很多時候,我們對「深情」有過高的期待。
之所以期待,是因為它太稀缺了。
因為稀缺所以格外珍貴,因為稀缺所以格外美好。
這裡面,賦予了我們很多個人化的期盼和想象。
就像讀元稹那些悼念亡妻的詩:
無論是「惟將終夜長開眼,報答平生未展眉」;
亦或是「曾經滄海難為水,除卻巫山不是雲」
蕩氣迴腸,哀思綿延,感人至深,誦為經典。
而事實上,元稹在妻子韋叢去世時,早已跟才女薛濤相見恨晚,搞得火熱。
3、身體健康,好好活著,才是王道。
對自己好一點吧女人們。
我們能擁有的,也不過就是這每一個當下。
我們能善待的,也不過就是這副心靈與肉身。
常體檢,多健身。
少生氣,多開心。
遠離消耗你的事,以及傷害你的人。
好好活著,沒有什麼比這更重要。
「女人對自己好一點,萬一你不在了,很快就有別的女人來花你的錢,住你的房,睡你的床,說不定還打你的娃」。
以前,我們看網上這個段子,只覺得是笑話;
現在,我們知道了,這都是真的。
文章參考:今日頭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