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子錢財全給兒子!女兒「養老10年」什麼也得不到 父母的回答:傷透了她的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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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常常形容家是一個溫暖的港灣,父母的愛能讓孩子的心裡產生一股暖流。但有的人,一想起家人來,卻難免感到落寞和心寒。

就像陳琦的母親一樣,她對外婆的愛從來都沒有減少,哪怕自己有了家庭。但在外婆的心裡,早就把嫁出去的女兒,當成了外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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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陳琦外婆一樣重男輕女的長輩,並不少見。

比如《歡樂頌》里樊勝美的母親,她只懂得不斷壓榨女兒,去填補自己的兒子。即便知道兒子不會孝順他們,可還是會把最好的留給他。

重男輕女的觀念,註定會帶來傷害。

父母們認為,既然自己把女兒養大,花了錢,如今她正是要給回報的時候,給爸媽養老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。而家裡的財產,給兒子繼承也合情合理,女兒已經是外人了。

可他們卻沒有想過,作為女兒,她也是一個需要被父母愛,需要父母認同的孩子,她更加需要被平等的對待。她們是家裡的孩子,長大後有義務做到盡孝,但不是救世主,在面對不公對待的時候,也有權利說不。

陳琦的母親窩囊了大半輩子,她讓著舅舅,也不敢招惹舅媽,即便自己的家庭壓力已經足夠大了,可還是願意付出。但如今她也終於醒悟了,即便是最親近的人,也不能毫無原則的善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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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為長輩,希望他們能早一點明白,彼此能成為一家人是難得的緣分。而親情最令人感動過的並不是能給多少財富,而是彼此留下了的愛與溫暖。

有人曾說過這樣一句話:「在這世上有兩件事是毋庸置疑的,第一件事,大部分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;第二件事,愛孩子,是父母都會做的事。」

不論男女,都是自己的孩子,那為什麼要有不一樣的待遇呢?都是自己的孩子,愛一定要給得同樣多。

而一旦父母帶有重男輕女的思想,便會苛待女兒。要知道,來自父母的偏心,就是對一個孩子的否定,可能她這一生都沒有辦法擺脫心裡的委屈和心寒。

願所有成長在重男輕女家庭里的女生,能成為一個拎得清的大人。

成年之後的我們,應該孝順父母,但千萬不要傻傻的做個沒有原則的人,有些父母很難擯棄重男輕女的思想,面對毫無道理的綁架,一定要堅持原則,學會拒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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懂得拒絕,人生才更自在清凈。

而親情很可貴,也希望有更多的父母能擁有正確的三觀,給子女一份平等的愛。

家人之間的愛不曾偏心,不曾虛假,簡簡單單,和和美美的,迎接你的就是滿滿的幸福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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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產全給兒子!晚年卻讓出嫁女兒「輪流養老」 女兒「拒贍養」被起訴:不養就是不孝

人到了老年時候,不管是生活的能力還是身體的狀況,肯定是大不如前,所以子女們給父母養老就會顯得特別的理所當然。

不過在子女比較多的家庭當中,誰給父母養老,怎樣為父母養老也成了一個討論的問題,以前人們的傳統觀念當中都會喜歡多子多福。

但是這一情況對於現今的家庭確實不適用的,一旦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關係處理不好,就會影響到以後的養老。

「你養我長大,我陪您到老」,一句多麼溫暖的親子告白。但是,現實生活中卻更多的是父母與子女、子女與子女之間因為養老問題,不是互相埋怨和推諉,就是大打出手,鬧出讓人笑話的家庭悲劇。

前不久,我們老家一個跟我同歲的朋友,因為不肯與哥哥輪流養老被父母起訴了。原因是,父母原本重男輕女,給兒子買房結婚不說,去年還把家產全給了兒子。但是,今年老兩口接連生病,都是她這個做女兒的出錢出力在照顧,他們覺得還是女兒靠得住,於是就想跟著女兒養老。可是,女兒也是拖家帶口的,再養父母實在艱難。於是,父母就提齣兒子和女兒輪流養老,同時每月再給他們一千塊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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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女兒不願意。她覺得,父母一直說「嫁出去的女兒,潑出去的水」,所以房子和存款一點都沒給她。可現在父母老了,又提齣兒子女兒輪流養老,她覺得太虧了。如果父母肯把家產分她一半,哪怕不給她房子,哪怕天天住她家裡,她心裡也沒這麼憋屈。但是,她哥哥說自己作為兒子,是為家裡傳宗接代的,房子和存款留給他天經地義,而她作為女兒給父母養老也是「應該的」,不養就是不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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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對父母具有贍養義務

父母要求兒子女兒輪流養老,女兒不樂意,兒子卻說:應該的。那麼到底應不應該?法律上有規定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第四十九條規定: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。其他相關法律,也明確提出了子女對父母具有贍養義務。所以,就算父母把所有家產都給了兒子,女兒也是有義務贍養父母的。

但是,法律是法律,人情是人情。就像我這個朋友被父母起訴後,被判為父母義務養老,但她的內心應該也是排斥的。她可能會每個月給父母錢,也會把父母接過去住,但是不會從心底裡真正關心父母,照顧父母時的心情也是不情不願的。這樣的情況,應該不是父母與她哥哥想要看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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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義務捆綁的不是「親情」,而是「孽債」

其實,生活中像這種情況還有很多,有的被父母起訴養老的子女,是真的沒良心。而有的就像我這個朋友,從小受重男輕女影響,父母偏心,雖然也養大了她,但卻沒有給她足夠的愛和公平對待。另外,還有些父母,年輕時沒有盡到做父母的責任,老了卻以贍養義務來要求子女給自己養老。這樣用義務捆綁的不是「親情」,而是「孽債」。

所以,父母們與其晚年與子女對簿公堂,倒不如年輕時學會如何做一個合格的父母。尤其是有兒有女的家庭,不要因為重男輕女而偏心,在子女間盡量做到「一碗水端平」,這樣老了才能真正收穫子女們的一片孝心。

網友們,你覺得文中這個女兒,不願意與哥哥輪流為父母養老到底對不對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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