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準備結婚!我們打算「陪嫁一套婚房」 對女婿「提出3個要求」聽完:男方父母臉色大變


三個條件

於是雙方家長會面的時候,我也點出來我們可以給他們兩個在城裡買房,看著他們一家人欣喜的臉色,我敲了敲桌子,接著說:「我們不是什麼在乎家庭條件的人,買房也是有前提的,我們有三個請求,希望你們能答應。」

這三個條件,是我和老伴琢磨了很久才想出來的,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護女兒。

第一,房子是我們家出錢,所以房產證上得寫我們家人的名字,除了我女兒,再加上我老伴。

這是為了房子的歸屬權考慮,不是不信任我女兒,是我不信任他們,這年頭背著父母買房子的小年輕可不少見,這房子幾乎是我們一輩子的積蓄,萬一他們哄騙女兒把房子賣掉了,我和老伴是真的要上吊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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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,房子的戶型是三室一廳,是小兩口的婚房,所以只能他們兩個人住,等到以後親家有養老需求的時候,再考慮和他們住一起,作為回報,我們不會在晚年依靠女兒養老。

我和老伴有退休金,可以晚年的時候不打擾他們生活,可親家那邊沒有,我不是什麼刻薄的人,他們晚年的時候自然可以依靠兒子養老,但在年輕的時候,不能住進去打擾我女兒,婆媳糾紛是從古至今的大難題,所以能不住一起,還是不要住一起。


第三點,也是最重要的一點,女兒有權決定自己生幾個孩子,不能被婆家人逼迫。

我看著男方那邊一點點冷下去的臉,盡量語氣柔和的說:「我們本來是想讓一個孩子隨母姓的,但這樣對你們來說有些過分,所以我們只能改了改,親家沒什麼意見吧?」

我們的三個條件提出來,女兒是滿臉感動,眼淚都要憋不住了,相比之下,男方那邊家人的臉色像打翻了調色盤一樣,看起來青一塊紫一塊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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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歡而散

這時候未來女婿很生氣的站起來指責我們:「你們不要太過分了,仗著有幾個錢就在這兒看不起人,難怪你們女兒一大把歲數了還嫁不出去,都要成老姑娘了。」

他這一開口,親家母也跟著你一言我一語的提意見,說我們過分,說條件苛刻,實在是有些不近人情,最後還是女兒大喊了一聲「夠了」,房間里才安靜下來。

這時候親家公扯了扯親家母的衣服,跟我們賠笑臉,「這幾個條件提的有些突然,我們需要回家商量一下。」說完一家人就出去了,這次會面算是不歡而散。

我和老伴坐在飯店裡,一時間無語凝噎。這房子幾乎是我們大半輩子的積蓄,為了女兒考慮,我覺得這些要求也不算很過分,都是在正常合理的範圍內的,怎麼親家母這麼生氣。


女兒這時候無所謂的說:「沒關係的爸,這個不成就找下一個嘛,我們接著吃飯就行。」

我一時間有些左右為難,女兒的態度看起來對婚姻可有可無,而且女兒都二十九了,要是這次的婚事黃了,女兒還有結婚的意向嗎?

可我們提出的這些請求,都是最基本的考量,也不算太過苛刻,要是他們咬死了不同意,我們應該做出讓步嗎?


文章參考:今日頭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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